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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台商投资区规划七路(福龙路至锦江大道)道路工程
日期:2024-04-26 15:43:18 发布者:470670447 访问量:204 收藏

    一、项目概况

漳州台商投资区规划七路(福龙路至锦江大道)道路工程位于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规划七路(福龙路至锦江大道);本项目为新建一条东西走向的城市次干路,西起福龙路,东至现状锦江大道,路线设计长度为441.648米(本次实施范围长度为385.375米),道路红线宽度24米,设计速度为30km/h。主要建设内容包含道路、交通、桥涵、给水、雨水、污水、电力、通信、照明等市政配套工程。

二、工程建设的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

施工生产废水主要为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的清洗废水,主要含SS和石油类,机械、车辆冲洗水经简单隔油沉淀后循环使用或作为场地抑尘洒水用水、新修路面养护用水,不外排,对道路沿线周边环境影响不大。项目施工期拟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当地村庄现有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不单独外排。

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扬尘。施工期平整土地、材料运输、装卸和搅拌物料、铺浇路面等施工环节均有扬尘发生。施工期在对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和合理安排施工作业前提下,项目扬尘对施工场地周围环境空气影响不大。

评价范围内敏感点距离较近,道路施工噪声影响范围较大。如不采取有效措施,昼间、夜间施工时声环境质量均不能达到标准限值。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降噪措施,以保障沿线居民的身心健康。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沿线拆迁及道路建设过程产生的表土剥离、挖方弃渣、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本工程的建设,对沿线区域动植物不会造成明显的影响。同时项目只要及时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加强路基边坡的防护以及表土的保护,工程产生的水土流失完全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

(2)运营期

本项目沿线不设服务区和管理区,运营期排放的水污染物主要是来自降雨初期路面径流所夹带的污染物,成分主要为悬浮物及少量石油类。采取车辆运输散落控制、路面清扫等非工程措施和加强道路排水设施的管理等措施,对本项目道路表面径流污染物进行控制。

随着我国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机动车尾气净化系统将得到进一步改进,车型构成比例将更为优化,逐步减少高能耗、高排污的车种比例。同时,燃料油和燃料气的产品质量也将随着我国科技进步不断提高。随着机动车尾气排放控制的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物排放将大大降低,则运营期机动车尾气不会对沿线周围环境敏感目标产生显著影响。

本项目各路段设计时速较低,且车流量较少,对周边敏感目标噪声影响较小。本项目建设对于周边声环境总体而言是轻微的。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汽车装载货物的洒落物、汽车轮胎携带泥沙、过往车辆丢弃的饮料瓶及废纸盒等生活垃圾,在整个道路沿线随机分散产生,且产生量较少。市政环卫部门负责定期清扫、收集、外运,保证路面清洁,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三、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索取报告表全本,可以以电话方式向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咨询,也可以登录网站进行下载。

(2)公众查阅报告表全本信息期限:2024年04月24日至2024年04月29日。

四、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

名称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漳州市经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林工

15759627638

环评单位

福建海洋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杨工

0595-22660256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征询对象

主要征求周边地区的民众的意见。征求意见内容包括对现有区域环境的意见和看法、对拟建项目的态度、对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态度、对项目选址的意见及对环评结论的意见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向我单位提出对本项目建设及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2024年04月26日至2024年05月06日。

 

 

 

漳州市经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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