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湾坞镇WX02-39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示
日期:2024-04-27 17:20:23 发布者:xml5199 访问量:135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宁德市生态环境局宁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用途拟变更的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与《宁德市生态环境局宁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强化用途变更“两公一住”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管理的通知》等相关要求,福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委托恒方工程研究院(泉州)有限公司对湾坞镇WX02-39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湾坞镇WX02-39地块地块位于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湾坞镇,该地块占地地面积23422.32平方米,历史上该地块主要作为农用地使用,土地用途由农用地变更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二、调查结论

根据现场踏勘和资料分析可知:本次调查地块内历史上主要为农用地和民房,不存在工业企业,地块现状大部分为农用地和已拆除民房剩余的部分砖块。农用地主要种植当季蔬菜、葡萄、橙子等,种植过程中施有机肥、复合肥等,使用少量农药,灌溉水取自湾坞溪和降雨蓄水,不涉及污水灌溉;地块1km范围内主要为居民区和企业,周边居民区有湾坞村、田中村、青拓嘉园、湾坞中学、湾坞中心小学,企业有加油站、驰洲金属、汇豪农业。汇豪农业为仓储类,驰洲金属为金属机加工,均无生产废水、废气产生;加油站无生产废水,产生的有机废气经三次油气回收处理后达标排放,油品运输途径不经过本次调查地块,以上企业均不在本次调查地块地下水上游,亦不在本次调查地块上风向,故调查地块受大气沉降和地下水迁移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地块及周边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件,地块内及周边也无工业固体废物堆放处,无产品、原辅材料、油品的地下储罐或地下输送管道,无工业废水地下水输送管道或储存池,无暗沟或渗坑,未发生过化学品泄漏事故;地块内未曾闻到土壤散发的异常气味,历史活动对地块污染风险较低。现场土壤快速检测结果砷、镉、铜、铅、汞、镍、锑、钴、钒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总铬、锌符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深圳市DB4403/T 67—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 HJ 25.1-2019)中的“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可知,该地块无需开展第二、第三阶段地块环境调查工作,可作为第一类用地开发利用。该地块存在污染的可能性较小,周围潜在污染源对该地块产生污染的可能性较小。综上所述,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进一步的初步采样分析调查。

三、报告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恒方工程研究院(泉州)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泉州市泉港区前黄镇古县村方厝45号

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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