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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玖跃鞋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改性EVA粒料1000吨、一次EVA鞋底400万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日期:2024-03-18 10:58:14 发布者:唐伯虎txx 访问量:192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以及福建省环保厅转发文件的有关规定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信息公式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泉州玖跃鞋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改性EVA粒料1000吨、一次EVA鞋底400万双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经济开发区(五里园)中源路8号。项目系租赁“泉州保得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闲置厂房1F作为生产经营场所,租赁建筑面积4743m2。该项目总投资30万元,主要从事改性EVA粒料、一次EVA鞋底的生产加工。项目生产能力:年产改性EVA粒料1000吨、一次EVA鞋底400万双。项目拟聘用职工30人,均不住厂,年工作天数300天,每天工作10小时。

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泉州玖跃鞋业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经济开发区(五里园)中源路8号

联系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13067499499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本评价在工程分析以及现状调查、监测的基础上,对大气环境影响、水环境影响、声环境影响、环境风险影响、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进行评价分析,并提出环保对策和措施。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了解当地居民对项目建设的支持态度、项目选址的态度、项目建设对环境影响的看法及接受程度、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具体要求以及其它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2024年3月18日至3月22日。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或电话、面对面交流。要求提供真实身份和联系方式。

泉州玖跃鞋业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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